[泰州市]姜堰:区红十字会四项举措规范采购行为
发表时间:2022年07月19日来源:姜堰区红十字会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政府采购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推进“阳光采购”“规范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一是高度重视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根据财政部、省、市以及我区关于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区红十字会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应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二是认真开展采购需求调查分析。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三是强化合同签订审核等管理工作。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高度重视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审核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合同备案公示、严格规范合同追加行为等有关要求。四是加强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加强项目后续监督检查,保证政府采购质量的关键环节,严格规范开展履约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