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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全省红十字会 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

发表时间:2021年07月24日来源:未知

   各设区市文明办、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红十字会,各高等院校:
   为了进一步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加强红十字会基层基础建设,深化红十字会改革,落实江苏省红十字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现就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全省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
红十字事业是造福人民的崇高事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红十字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红十字会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是红十字会在基层履行法定职责、开展红十字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承担着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的重要职能,是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基本保证。《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规定:“乡镇、街道、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根据需要可以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红十字会基层组织要切实做到‘六有’:有完整的组织架构、有稳定的会员和志愿者队伍、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固定的服务平台、有红十字特色活动、有一定的经费保障。”《江苏省红十字会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要按“六有”标准和“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建成一批、巩固一批”原则,推进乡镇(街道)、社区、学校、医院、园区、新领域新阶层中红十字会组织建设,扩大覆盖面。
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推动资源下倾、工作下沉,组织开展红十字活动、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有益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党的意志和主张落实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把所联系的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是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建设的客观要求,是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是适应红十字会改革创新的迫切需要。
全省各级文明办、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新时代红十字工作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把开展红十字会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着力完善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体系、制度体系、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更好地发挥红十字会在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和实施健康江苏行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积极贡献。
二、准确把握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职责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和红十字事业重要论述,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组织活力、吸引力和凝聚力,提升基层组织服务群众能力,推动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起来、活起来、强起来,着力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为国奉献、为民造福。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真心关爱群众;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集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最易受损人群的需求开展工作;坚持质量优先、循序渐进,做到建设与管理并重、巩固和提高结合;坚持完善机制体制,推动基层组织均衡发展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坚持立足实际、贴近百姓,不断巩固和扩大红十字事业发展的群众基础。
(三)总体目标。红十字会基层组织覆盖面不断扩大,逐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的全省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网络。基层组织的能力建设显著增强,制度完善,管理规范;红十字会会员和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组织活力、工作阵地和服务功能不断加强,红十字文化传播更为广泛,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四)主要职责。发展会员、志愿者,宣传普及红十字知识,开展人道主义的救助活动,举办应急救护培训、群众性健康知识普及以及其他符合红十字宗旨的活动,宣传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以及志愿服务等工作,参与基层治理,广泛联系和服务基层群众。
三、因地制宜,巩固和推进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
(一)巩固发展乡镇(街道)红十字会。各设区市、县(市、区)红十字会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把乡镇(街道)红十字会建设纳入社会建设总体规划,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的建设内容,争取公益项目和购买服务,保证人、财、物等方面支持,按照“六有”标准,完善乡镇(街道)红十字会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和工作内涵,在巩固好现有基层组织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扩大覆盖面,力争到2024年全省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总数突破1万个。要以创建红十字模范基层组织为抓手,注重发挥红十字会的特色和优势,通过开展公益项目,不断巩固和扩大服务基层群众的载体和平台,形成乡镇(街道)红十字会工作良性运转的长效机制,提升乡镇(街道)红十字会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稳步发展社区(村)红十字会。按照社区支持、群众所需、社会参与的原则,各级文明办、民政局、卫健委等部门要支持红十字会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和红十字会援建项目,在有条件的社区(村)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推动人道救助、健康安全促进、志愿服务、人道传播等工作进社区,依托博爱家园、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红十字服务站、红十字救护站和博爱卫生院等阵地,主动融入基层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以及和谐社区建设,整合发动社区人道资源,积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充分发挥会员和志愿者自主管理、自我发展作用,广泛开展人道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提升群众健康水平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推进扶贫帮困、邻里互助、移风易俗等乡风文明建设。
(三)大力发展学校红十字会。各级教育部门要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整体规划,建立健全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学校工作委员会,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加快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以创建红十字示范校为抓手,引导学校红十字会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深化内涵、丰富活动,切实提高学校红十字工作水平,力争到2024年,全省70以上中小学和100高校建立红十字会。要根据青少年年龄层次、专业类型,分类开展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志愿服务、健康教育等工作,充分发挥“博爱青春”“农民健康百村工程”等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引领作用,积极搭建青少年道德实践平台,践行崇善尚美,促进立德树人,充分发挥红十字工作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中的积极作用。
(四)积极拓展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红十字会。在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红十字文化传播、紧急避险、健康促进、应急救护培训等体现人道精神的服务,增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对红十字事业的认同感、支持率和参与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先行试点,逐步推进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建立。要注重红十字文化与职业道德规范相结合,将红十字文化与单位安全生产、文化建设、职工思想道德建设相融合,推动成立有特色的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帮扶困难群体等活动,将红十字精神贯彻到工作和生活中,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五)探索发展各类园区和“两新”组织红十字会。加强与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高科技园区和行业协会等“两新”组织合作,探索在园区、新领域、新阶层中建立自主管理能力较强、社会参与程度较广的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将红十字文化融入园区和新兴组织文化建设之中,广泛宣传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传播人道理念,推动人本管理,深入开展以保护员工生命健康为重点的应急救护培训,切实增强企业职工的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激发园区企业和新兴组织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回报社会的意愿与行为,积极参与人道主义工作和红十字志愿服务。
(六)加强完善冠名医疗机构红十字会建设。全面推行在冠名医疗机构中成立红十字会,深入开展红十字会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冠名医疗机构红十字会要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办公设施,保障相应经费,组建志愿服务队,有条件的成立红十字应急救援队,经常性组织开展红十字文化宣传、健康知识普及、应急救护培训、巡诊义诊等活动,发挥在灾害救援、应急救护、医疗救助、健康教育等生命关爱工作中的作用。各级卫健部门和红十字会要进一步加强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的管理,注重将红十字精神与医德医风建设结合起来,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强化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维护红十字会形象。
(七)强化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队伍规范建设。各级红十字会要广泛吸纳个人和团体会员,发展志愿者,规范入会登记、志愿者注册手续,改进会员和志愿者管理,加快建立基层组织、会员和志愿者数据库,强化对会员和志愿者的培训,培育骨干力量,拓展志愿服务范围,精心打造品牌项目,完善志愿服务保障和嘉许激励机制。各级文明办要加强对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支持红十字会建立按专业、分领域的红十字志愿服务体系,优先推荐优秀志愿者参评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各级红十字会要将优秀会员优先纳入县级以上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人选,增强他们从事红十字事业的成就感和荣誉感。县级以上红十字会要加强红十字志愿服务基地建设,与当地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农家书屋等基层公共服务阵地建设相结合,为基层组织提供服务平台,实现共建共享。
四、注重实效,切实发挥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作用
(一)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坚持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结合各地实际,在乡村、街道、社区、学校、医院等单位积极发展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应经同级党组织批准,报上级红十字会备案并批复,接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红十字会的指导。会员(代表)大会是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权力机关,讨论决定基层组织重大事项、选举产生理事会,并对其进行监督。有条件的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可设立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乡镇(街道)、社区(村)红十字会一般每5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学校、企事业单位红十字会一般每3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要按照“六有”标准发展和夯实,充分发挥其在美丽乡村建设、城乡社区治理、文明校园(单位)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科学制定工作制度。各级红十字会要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建立健全工作例会、业务培训、会员发展、会费收缴、志愿者管理、年度考核、社会救助、募捐款物管理、信息公开以及评优评奖等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监管。红十字会基层组织需经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授权协助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依法取得的经费和财产一般由上级红十字会进行管理,也可委托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代管。代管单位的财务部门对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经费应设立明细账目,进行单独核算,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红十字会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审核和监督,但不得侵占和挪用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经费和财产,真正起到监管作用,推动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升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工作水平。
(三)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以科学决策、规范运行、激励褒奖、行为约束为重点的基层组织工作机制。要特别注重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会员和志愿者的培训教育,增强他们的人道理念、奉献精神、道德情操和服务技能。定期开展红十字模范基层组织、红十字示范校、先进冠名医疗机构和优秀会员、志愿者评选表扬奖励工作,对模范基层组织要在人道项目、外出学习和评优表扬等方面优先支持,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的积极性。要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在基层组织管理中的引导、约束和激励作用。要将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管理作为单位创先争优的具体内容之一,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内容,加强检查指导,定期组织考评,切实增强红十字会组织的内控力。
(四)切实增强服务功能。红十字会基层组织要组建具有红十字特色的志愿服务队伍,通过红十字服务站、卫生站、救护站和博爱家园、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博爱超市等服务平台,按照“党政关注、群众所需、红会所能、影响广泛”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经常性地组织会员、志愿者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红十字特色活动;要着眼满足群众个性化、差异化需求,积极探索创新开展符合红十字会宗旨、适应基层实际、满足群众需要的人道公益项目;乡镇(街道)及城乡社区红十字会重点开展志愿服务、人道救助、健康安全促进、人道传播等活动。学校红十字会重点开展传播人道理念、健康安全教育、志愿服务、应急救护、增进交流合作等。企事业单位红十字会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志愿服务、人道救助、应急救护培训、人道传播等活动,不断扩大红十字会的影响力,使其成为提供人道服务、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平台。
五、加强领导,不断提升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水平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红十字会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坚持党的领导,遵循群团工作规律,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将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建、群团工作总体部署,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联合做好评优表扬工作。县级以上红十字会要加大对基层组织建设的投入,在安排项目时,向基层组织倾斜,切实帮助基层组织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形成政府支持、红会主导、多方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级红十字会要进一步明确责任,逐级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省红十字会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工作调研,争取并制定有利于基层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考评细则,统一制定全省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工作手册,加强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市县两级红十字会要加强分类指导、制定本地区基层组织建设发展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

关于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全省红十字会 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

2021-07-24    来源:未知

   各设区市文明办、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红十字会,各高等院校:
   为了进一步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加强红十字会基层基础建设,深化红十字会改革,落实江苏省红十字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现就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全省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
红十字事业是造福人民的崇高事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红十字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红十字会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是红十字会在基层履行法定职责、开展红十字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承担着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的重要职能,是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基本保证。《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规定:“乡镇、街道、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根据需要可以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红十字会基层组织要切实做到‘六有’:有完整的组织架构、有稳定的会员和志愿者队伍、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固定的服务平台、有红十字特色活动、有一定的经费保障。”《江苏省红十字会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要按“六有”标准和“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建成一批、巩固一批”原则,推进乡镇(街道)、社区、学校、医院、园区、新领域新阶层中红十字会组织建设,扩大覆盖面。
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推动资源下倾、工作下沉,组织开展红十字活动、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有益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党的意志和主张落实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把所联系的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是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建设的客观要求,是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是适应红十字会改革创新的迫切需要。
全省各级文明办、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新时代红十字工作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把开展红十字会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着力完善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体系、制度体系、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更好地发挥红十字会在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和实施健康江苏行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积极贡献。
二、准确把握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职责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和红十字事业重要论述,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组织活力、吸引力和凝聚力,提升基层组织服务群众能力,推动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起来、活起来、强起来,着力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为国奉献、为民造福。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真心关爱群众;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集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最易受损人群的需求开展工作;坚持质量优先、循序渐进,做到建设与管理并重、巩固和提高结合;坚持完善机制体制,推动基层组织均衡发展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坚持立足实际、贴近百姓,不断巩固和扩大红十字事业发展的群众基础。
(三)总体目标。红十字会基层组织覆盖面不断扩大,逐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的全省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网络。基层组织的能力建设显著增强,制度完善,管理规范;红十字会会员和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组织活力、工作阵地和服务功能不断加强,红十字文化传播更为广泛,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四)主要职责。发展会员、志愿者,宣传普及红十字知识,开展人道主义的救助活动,举办应急救护培训、群众性健康知识普及以及其他符合红十字宗旨的活动,宣传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以及志愿服务等工作,参与基层治理,广泛联系和服务基层群众。
三、因地制宜,巩固和推进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
(一)巩固发展乡镇(街道)红十字会。各设区市、县(市、区)红十字会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把乡镇(街道)红十字会建设纳入社会建设总体规划,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的建设内容,争取公益项目和购买服务,保证人、财、物等方面支持,按照“六有”标准,完善乡镇(街道)红十字会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和工作内涵,在巩固好现有基层组织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扩大覆盖面,力争到2024年全省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总数突破1万个。要以创建红十字模范基层组织为抓手,注重发挥红十字会的特色和优势,通过开展公益项目,不断巩固和扩大服务基层群众的载体和平台,形成乡镇(街道)红十字会工作良性运转的长效机制,提升乡镇(街道)红十字会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稳步发展社区(村)红十字会。按照社区支持、群众所需、社会参与的原则,各级文明办、民政局、卫健委等部门要支持红十字会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和红十字会援建项目,在有条件的社区(村)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推动人道救助、健康安全促进、志愿服务、人道传播等工作进社区,依托博爱家园、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红十字服务站、红十字救护站和博爱卫生院等阵地,主动融入基层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以及和谐社区建设,整合发动社区人道资源,积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充分发挥会员和志愿者自主管理、自我发展作用,广泛开展人道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提升群众健康水平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推进扶贫帮困、邻里互助、移风易俗等乡风文明建设。
(三)大力发展学校红十字会。各级教育部门要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整体规划,建立健全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学校工作委员会,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加快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以创建红十字示范校为抓手,引导学校红十字会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深化内涵、丰富活动,切实提高学校红十字工作水平,力争到2024年,全省70以上中小学和100高校建立红十字会。要根据青少年年龄层次、专业类型,分类开展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志愿服务、健康教育等工作,充分发挥“博爱青春”“农民健康百村工程”等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引领作用,积极搭建青少年道德实践平台,践行崇善尚美,促进立德树人,充分发挥红十字工作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中的积极作用。
(四)积极拓展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红十字会。在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红十字文化传播、紧急避险、健康促进、应急救护培训等体现人道精神的服务,增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对红十字事业的认同感、支持率和参与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先行试点,逐步推进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建立。要注重红十字文化与职业道德规范相结合,将红十字文化与单位安全生产、文化建设、职工思想道德建设相融合,推动成立有特色的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帮扶困难群体等活动,将红十字精神贯彻到工作和生活中,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五)探索发展各类园区和“两新”组织红十字会。加强与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高科技园区和行业协会等“两新”组织合作,探索在园区、新领域、新阶层中建立自主管理能力较强、社会参与程度较广的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将红十字文化融入园区和新兴组织文化建设之中,广泛宣传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传播人道理念,推动人本管理,深入开展以保护员工生命健康为重点的应急救护培训,切实增强企业职工的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激发园区企业和新兴组织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回报社会的意愿与行为,积极参与人道主义工作和红十字志愿服务。
(六)加强完善冠名医疗机构红十字会建设。全面推行在冠名医疗机构中成立红十字会,深入开展红十字会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冠名医疗机构红十字会要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办公设施,保障相应经费,组建志愿服务队,有条件的成立红十字应急救援队,经常性组织开展红十字文化宣传、健康知识普及、应急救护培训、巡诊义诊等活动,发挥在灾害救援、应急救护、医疗救助、健康教育等生命关爱工作中的作用。各级卫健部门和红十字会要进一步加强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的管理,注重将红十字精神与医德医风建设结合起来,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强化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维护红十字会形象。
(七)强化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队伍规范建设。各级红十字会要广泛吸纳个人和团体会员,发展志愿者,规范入会登记、志愿者注册手续,改进会员和志愿者管理,加快建立基层组织、会员和志愿者数据库,强化对会员和志愿者的培训,培育骨干力量,拓展志愿服务范围,精心打造品牌项目,完善志愿服务保障和嘉许激励机制。各级文明办要加强对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支持红十字会建立按专业、分领域的红十字志愿服务体系,优先推荐优秀志愿者参评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各级红十字会要将优秀会员优先纳入县级以上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人选,增强他们从事红十字事业的成就感和荣誉感。县级以上红十字会要加强红十字志愿服务基地建设,与当地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农家书屋等基层公共服务阵地建设相结合,为基层组织提供服务平台,实现共建共享。
四、注重实效,切实发挥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作用
(一)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坚持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结合各地实际,在乡村、街道、社区、学校、医院等单位积极发展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应经同级党组织批准,报上级红十字会备案并批复,接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红十字会的指导。会员(代表)大会是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权力机关,讨论决定基层组织重大事项、选举产生理事会,并对其进行监督。有条件的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可设立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乡镇(街道)、社区(村)红十字会一般每5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学校、企事业单位红十字会一般每3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要按照“六有”标准发展和夯实,充分发挥其在美丽乡村建设、城乡社区治理、文明校园(单位)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科学制定工作制度。各级红十字会要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建立健全工作例会、业务培训、会员发展、会费收缴、志愿者管理、年度考核、社会救助、募捐款物管理、信息公开以及评优评奖等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监管。红十字会基层组织需经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授权协助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依法取得的经费和财产一般由上级红十字会进行管理,也可委托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代管。代管单位的财务部门对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经费应设立明细账目,进行单独核算,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红十字会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审核和监督,但不得侵占和挪用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经费和财产,真正起到监管作用,推动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升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工作水平。
(三)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以科学决策、规范运行、激励褒奖、行为约束为重点的基层组织工作机制。要特别注重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会员和志愿者的培训教育,增强他们的人道理念、奉献精神、道德情操和服务技能。定期开展红十字模范基层组织、红十字示范校、先进冠名医疗机构和优秀会员、志愿者评选表扬奖励工作,对模范基层组织要在人道项目、外出学习和评优表扬等方面优先支持,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的积极性。要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在基层组织管理中的引导、约束和激励作用。要将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管理作为单位创先争优的具体内容之一,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内容,加强检查指导,定期组织考评,切实增强红十字会组织的内控力。
(四)切实增强服务功能。红十字会基层组织要组建具有红十字特色的志愿服务队伍,通过红十字服务站、卫生站、救护站和博爱家园、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博爱超市等服务平台,按照“党政关注、群众所需、红会所能、影响广泛”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经常性地组织会员、志愿者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红十字特色活动;要着眼满足群众个性化、差异化需求,积极探索创新开展符合红十字会宗旨、适应基层实际、满足群众需要的人道公益项目;乡镇(街道)及城乡社区红十字会重点开展志愿服务、人道救助、健康安全促进、人道传播等活动。学校红十字会重点开展传播人道理念、健康安全教育、志愿服务、应急救护、增进交流合作等。企事业单位红十字会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志愿服务、人道救助、应急救护培训、人道传播等活动,不断扩大红十字会的影响力,使其成为提供人道服务、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平台。
五、加强领导,不断提升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水平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红十字会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坚持党的领导,遵循群团工作规律,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将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建、群团工作总体部署,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联合做好评优表扬工作。县级以上红十字会要加大对基层组织建设的投入,在安排项目时,向基层组织倾斜,切实帮助基层组织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形成政府支持、红会主导、多方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级红十字会要进一步明确责任,逐级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省红十字会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工作调研,争取并制定有利于基层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考评细则,统一制定全省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工作手册,加强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市县两级红十字会要加强分类指导、制定本地区基层组织建设发展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