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市红十字会组织召开2023年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_江苏省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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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市红十字会组织召开2023年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

发表时间:2024年01月12日来源:常州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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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下午,市红十字会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召开2023年常州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2023年全市成功实现器官捐献16例,捐献大器官49个,完成遗体捐献44例,角膜捐献8例。全市器官捐献总例数位全省前列,百万人口捐献率全省第一。

会议指出,参与和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各级红十字会的重要职责。2023年,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省红十字会和省人体器官获取服务管理中心的指导帮助下,市红十字会依法履职、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市卫健委和各大医院,努力推动我市人体器官和遗体捐献工作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人体器官捐献事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以及各部门的积极配合,新的一年,全市各大医院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工作站位,增强工作责任感,积极主动开展好捐献工作。各级红十字会要提高认识、顾全大局,做好人道服务,红十字会的协调员要严格把控身份信息核实、遵守见证监督工作流程,以身作则,高度负责。相关单位还要在适当的场合创新宣传方式,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生命科学观及依法捐献意识,把人体器官捐献的法律和知识普及纳入公益宣传事业,尤其要倡导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带头参与器官捐献的志愿登记。

为更好指导临床工作开展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健康发展,会议邀请了江苏人体器官获取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邵国洋解读了新版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副主任陆凤霞分享了潜在器官捐献者的发现、评估、维护及注意事项。

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卜宪沛,市卫健委副主任姚澄,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邵耐远,各辖市区红十字会分管领导、卫生健康局医政科科长,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务科长,市人体器官捐献信息员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处处长杨敏主持。

[常州市]市红十字会组织召开2023年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

2024-01-12    来源:常州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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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下午,市红十字会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召开2023年常州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2023年全市成功实现器官捐献16例,捐献大器官49个,完成遗体捐献44例,角膜捐献8例。全市器官捐献总例数位全省前列,百万人口捐献率全省第一。

会议指出,参与和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各级红十字会的重要职责。2023年,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省红十字会和省人体器官获取服务管理中心的指导帮助下,市红十字会依法履职、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市卫健委和各大医院,努力推动我市人体器官和遗体捐献工作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人体器官捐献事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以及各部门的积极配合,新的一年,全市各大医院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工作站位,增强工作责任感,积极主动开展好捐献工作。各级红十字会要提高认识、顾全大局,做好人道服务,红十字会的协调员要严格把控身份信息核实、遵守见证监督工作流程,以身作则,高度负责。相关单位还要在适当的场合创新宣传方式,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生命科学观及依法捐献意识,把人体器官捐献的法律和知识普及纳入公益宣传事业,尤其要倡导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带头参与器官捐献的志愿登记。

为更好指导临床工作开展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健康发展,会议邀请了江苏人体器官获取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邵国洋解读了新版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副主任陆凤霞分享了潜在器官捐献者的发现、评估、维护及注意事项。

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卜宪沛,市卫健委副主任姚澄,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邵耐远,各辖市区红十字会分管领导、卫生健康局医政科科长,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务科长,市人体器官捐献信息员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处处长杨敏主持。